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項目(簡稱“薄改”),是一項關系民生的民心工程,項目的實施關系到千家萬戶,也牽動著人民群眾對教育事業和教育改革的殷切厚望。因此,做好“薄改”這項工作的預防顯得尤為重要。
據了解,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檢察院從2012年開始對“薄改”項目進行跟蹤預防,至今已持續近6年。期間,盤龍區人民檢察院對云南省教育廳教學儀器裝備中心的工作逐年跟進,針對教學儀器設備、圖書管理、分發轉運管理、人員管理、倉庫安全管理、教學儀器設備、圖書的驗收管理和付款流程等環節的安全操作提出建議并做出調查報告。
云南省教育廳教學儀器裝備中心收到盤龍區人民檢察院的調查報告后,領導高度重視,對相應的工作進行整改,開展了各項教育培訓活動,并以此為基礎制定了《云南省教育廳“薄改”項目教學儀器設備圖書倉庫管理辦法》。該辦法對教學儀器設備、圖書管理、分發轉運管理、人員管理、倉庫安全管理、教學儀器設備、圖書的驗收管理和付款流程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取得了顯著成效。
云南省教育廳的“薄改”項目已于2013年順利圓滿實施結束,鑒于在“薄改”項目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又在2014年開始實施的“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巨k學條件”項目(簡稱“全面改薄”)中推行,仍采用由省級集中采購教學儀器設備的方式,該做法乃全國首創 ,且產生的效果可謂是“物美價廉”,為國家節約了資金,得到了教育部首肯,并在2014年底全國“薄改”工作總結表彰會上和2015年底教育部全國基礎教育裝備工作會議上兩次作經驗交流并推廣,中國教育裝備協會會長、副會長今年初還專程率領全國同行前來昆明學習取經。盤龍區人民檢察院也一直與裝備中心保持工作聯系,經常性與中心一道前往驗貨現場進行實地走訪,就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與中心一道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檢察人員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盡力為教育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服務,對云南省教育廳教學儀器裝備中心的各項工作條條跟進并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形成制度。由此催生了國內教學儀器設備采購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經驗,樹立了同行效仿學習的先進典型,產生了積極良好的社會效果。應該說所有的努力和付出都是值得的。我們將繼續秉承高度負責的精神和勤勉務實的作風,進一步履行好檢察機關的各項工作職能,真正實現人民檢察為人民。